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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智文教機構所屬場地之管理租用相關事宜
壹.場地供上課、會議、研討會、等相關活動.若有其他相關活動請聯絡本公司詳談
貳.本場地租用若違反下列之情事,本公司有權停止租用,並不退還所繳租金
<1>.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合者
<2>.違反公共安全者
<3>.觸犯法令者
<4>.有損本場地之建物或設施者
參.租用單位請確實遵守使用時間,若逾時使用,本公司將酌量追加收費。
肆.使用本場地請確實維護場地事物,若場地或設備遭到損壞,租用單位請照價賠償。
伍.租用場地使用完畢,請恢復原狀,並請負責租借人員留下,以便本公司人員負責檢驗。
| 租用方法:請電洽聯繫本公司另詳談 |
地址: 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79號9F之1
TEL: 886-2-258-556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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